

建築師面對公共工程的沉疴 只剩這4種人還會做公共工程
文 / 918建材庫
▲新一代建築師林欣億在「陳邁建築師逝世2週年紀念論壇」中,談到自己踏入公共工程的經驗。 (照片來源 / 918建材庫)
「評選時,評審問你『如何創意回饋?』是多幫忙做空間設計嗎?不是,結果是鑽探自己出錢來抵創意回饋…」、「一個造價1憶工程款的案子,由於投標廠商太多,設計內容簡報每家都得精簡到15分鐘,還要有問有答…」、「選舉要到了,要求你在剪綵前拿到建照…」,不論是經費還沒著落,就要求你先做設計,或是需求突然變更,還要你協助跟上面的機關請預算…這些都要算在勞務費中,這就是業界常稱的「包山包海」,同時也是新一代建築師林欣億曾遭遇的狀況。
台灣建築界精神領袖陳邁建築師自2019年4月11日辭世至今,日前其成立的建改社特別舉辦一場「陳邁建築師逝世2週年紀念論壇」中,談到「台灣公共工程的沉疴與期待」時,前建改社社長呂欽文建築師,以「民主的台灣vs專業的悲愁」,討論建築師執業參與政府公共工程遭遇政府採購法和合約陷阱等險惡環境和問題。
|帶著浪漫視野進入公共工程
儘管公共工程的諸多問題早就老生常談,可能對經驗老道的營建同業都熟悉政府機關工程標案的一貫作風與弊病,但林欣億曾遭遇的狀況或許就是許多建築人都有過的經歷,她當初想白手起家自行開業,原以為輕易地拿到一個警察局的改建標案,就順勢投入進去,沒想到卻開始面對一連串不平等的待遇。
林欣憶在與談時提到,自己從大學、研究所在學期間,到畢業後進入仲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都讓她沉浸在一種「設計就是一切」的浪漫視野,但她壓根不知道建築業的「黑暗」在哪裡,直到正準備開業後,才發現自己完全開不了業。
所幸,她遇到了很懂實務的學長,兩人便懵懵懂懂地投標公共工程的案子。
「沒有實績」是新一代建築師的痛
▲「陳邁建築師逝世2週年紀念論壇」中,在談論「台灣公共工程的沉疴與期待」時,邀請老中青三代建築師及立委吳思瑤,共同針對主題發表感言。 (照片來源 / 918建材庫)
「那個案子(警察局)讓我對公共工程滿懷希望,因為我們是第一次就拿到案子了。」林欣憶回想,他們當初標得這個案子不緊不看實績,也不看事務所,就這樣讓她輕易的標到案子。
那時她以為:「沒有人脈、錢脈,真的就可以靠設計拿到案子,很開心…」甚至自我感覺良好,結果議價時對方拿出一份早期縣府的合約跟她說:「議價8折以下…」她愣住了,因為她根本不知道錢怎麼算,結果找來學長一起討論,發現一個月根本賺不到3萬元,她們就在賠錢的狀況下做了第一個公共工程的案子。
「我根本不知道那些是問題,所以我就一直做,後來才發現那些問題很多都來自『時間』和『金錢』,以及所有的『法』等等問題。」林欣憶認為,目前已開業11年的她,前三年接了公案,完全陷入在一種哀怨的狀態,甚至不懂為什麼一個建築師要懂這麼多事情,這和她過去所學的設計與考試所需的技術能力完全不搭嘎。
拿到一個政府的標案,之後就能順利取得嗎?沒有!反而是一些眉眉角角讓林欣憶一直連續輸。她回想,那時投標的案子之所以沒有得標,其中絕大原因就是-「沒有實績」,直到遇到貴人才陸續有案子可以得標,但這樣還不夠,她還得煩惱怎麼經營自己的事務所。
|會做公共工程的4種建築人
▲ 建築師呂欽文 (照片來源 / 918建材庫)
呂欽文提到,談建築為什麼會談到「民主」?因為,民主的價值是「人人平等、沒有階級、沒有誰說了算。」一切以公平合理為依歸,一切以衡平協商為準繩,而民主就公共工程標案而言,最重要的表徵就是「契約」,其內容是否能兼顧「權利」及「義務」?訂定的過程是不是公開透明、自由自主呢?
不全然,因為絕大多數讓業界看到的都牽涉到「罰」!
「當我們看到合約裏『暗藏玄機』的條文時,一不小心就掉進去,悔恨交加到要去撞牆,我相信在坐的每一位都有類似的經驗…當我們從某個會場出來,人家拿著預算書叫你改個1塊錢、2塊錢,你很想把它丟到地上踹幾腳…」呂欽文說,這就是建築同業所遇到的真實心境。
你可能想不到在台灣號稱民主的社會,其實在建築營造這塊幽暗的角落,常常發出一次又一次的哀號;在我們宣稱公平正義的社會裏,其實在這個業界,經常上演凌遲宰割的戲碼時,相信很多同業都開始對台灣民主不再感到驕傲,甚至感覺自己身處的環境是灰暗,對未來不再感到希望。
呂欽文以他多年的經驗分析,會做公共工程的建築人,大概會是以下這幾類人:
- 白手起家,從頭做起,靠公家要碗飯吃
- 思想單純,不善交際,要一片工作的淨土
- 滿懷熱情,充滿理想,求一個創作的空間
- 懷抱使命,追求正義,找一個實踐的場域
|不信任的關係 造就當前立法問題
▲ 寬埕建設董事長廖明彬 (照片來源 / 918建材庫)
「如果一個業主會想到當初設計建造的人,彼此合作的過程是以一種共同完成一個理想作品時,我想現在可能不會有這麼多的抱怨。」寬埕建設董事長廖明彬舉例提到,他從921大地震至今已經與上百個業主合作,也未曾發生過任何不開心的往事,甚至到現在還有民國76年他曾經手設計的業主來委託他幫忙改建,這就代表雙方都對一件事情有共同的目標與共識,以致於培養出良好的關係。
所以,要扮演好業主與建築師的雙方角色,其前提在於「尊重」。政府雖然需要反省,但建築師也要反省。廖明彬認為,在公共工程中採購法的制度固然有需要檢討之處,但其實其立法的源頭就是在一個不信任的關係下所建立。
▲ 建築師洪育成 (照片來源 / 918建材庫)
洪育成建築師以他在美國工作的經驗提到,當年他畢業後在美國工作時,他的上司跟他到工地,所有工人手上的工作都停下來,接著助理拿著噴漆點出施工問題並拍照,所有施工人員都不敢上前攀談,然後回公司寫報告,報告回交給業主與營造公司,可見建築師在工地具有一定的威嚴,因為營造廠需要請款時必須經過建築師一方,扮演好監督營造的工作,如果業主能接受,最後請款的權力仍在業主,業主就必須負起責任。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回到台灣建築師竟然要像防小偷一樣,整天在現場盯著營造廠。」洪育成說,美國建築師在監造的工作上是以一個「觀察者」的角度來看施工問題,工程合約中也會規定,監造工作不論是由業主指派或營造廠指派,施工期間不管有無發現問題,營造方都須負起100%的責任;而台灣卻是業主找的營造方,負責監造的建築師要負起完全的責任。
|「改革」不是穿著西裝改西裝
▲ 立法委員吳思瑤 (照片來源 / 918建材庫)
過去協助建改社讓新的採購法修法通過的立法委員吳思瑤在與會中回應表示,採購法修法結束只是一個開始,因為公共工程改革的第一支箭就是法律,為的是要讓每一個招標案都可以是專業可行的案子,不讓一開始就以不合理的遊戲規則來進行,且讓「最有利標」取代「最低標」,也讓評審委員公開。
第二支箭就是正在進行改革的「工期制定」,不讓政治決定專業,開始著手與工程會共同訂定一套合理工期的標準;第三支箭是「合理預算」,希望不要再用路邊攤的價格來吃米其林的料理;第四支箭是「評選制度」的改革,建立擇優汰劣的評審制度等等…
「改革為什麼要N次?因為改革從來就不是馬上就能做,改革比革命更難,因為在現有的體制上,我們是穿著西裝改西裝。」吳思瑤說,她期待改革不是靠她一人的力量來進行,而要靠更多力量的匯集才有辦法,因為採購法不能只適用於公共工程,因此當我們穿著西裝改西裝時,勢必要面對其他不同領域的專業,共同研究法規適用上的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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