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居高不下,卻也屢傳預售建案使用執照不符土地使用分區的違法情形,損害購屋者權益。立法院法制局近日建議,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載明使用用途,不符土地使用分區建案應禁止銷售,避免買賣爭訟。
法制局點名,除廣為人知工業區土地蓋豪宅的「工業宅」外,包含新店碧潭水岸豪宅「國賓大苑」、新北市「上碧潭」、嘉義「印象西湖」、嘉義「濱湖高第」、高雄「聯上湖美學」等建案則都是「旅館用地變豪宅」銷售。
法制局表示,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的豪宅建案中,「印象西湖」、「濱湖高第」及「聯上湖美學」還都曾被公平會以廣告不實開罰過;「國賓大苑」則疑似有公務員協助建商刪去使用執照加註事項中「禁止分戶出售」文字的違法情形。
「都市計畫法」規定,都市計畫得劃定不同使用分區,例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或特定專用區,分別予以不同程度之使用管制,住宅區供居住劃設,商業區及工業區則分別做為商業及工業活動使用,旅館區是做為開發旅館用途。
法制局表示,現今諸多建案中銷售的工業宅或旅館宅,外觀與一般住宅無異,對購屋民眾而言難以分辨,僅就價格、環境跟生活機能是否便利條件做考慮,忽略該建築物所屬使用分區,甚至不知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法制局指出,建商對不符土地使用分區的建案,又常以廣告文宣、銷售或代銷人員不乏以不實廣告或說詞,將其包裝成標準房、廳格局、生活機能良好,尚標榜學區、水質等屬住家用途之賣點銷售,更讓購屋者難以察覺其中問題。
法制局表示,購屋者入住違反土地使用分區住宅,一旦遭地方政府認定違反建築法或都市計畫法,裁罰6萬至30萬元罰鍰至改善為止,甚至有被拆除風險,影響權益巨大,政府也有責任加強事前防範措施。
法制局建議,未來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載明使用用途與坐落的土地使用分區,讓一般民眾得以理解該建物是否可做為一般住宅使用,確定與購買目的是否相符;對於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建案應禁止銷售,避免傷害民眾權益與之後買賣爭訟。
【文 / 周志豪;本文已獲得經濟日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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