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業者對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之品質管理,確保產品符合規範,全面納入初次工廠檢查為登錄機構辦理型式認可作業之附帶規定;同時提升對國外進口品之管制密度,確保其產品品質,爰修正本辦法,其修正要點如下:
為提升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產品品質,確保除應經核准或認可品目以外的設備,符合更高效能,內政部近年開始推動消防機具器材設備自主認定制度,於108年2月發布「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認定機構管理要點」,希望廠商建立自主品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