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基於營造業及建築主管機關立場,為促進民間(建築)工程推動,及振興營造業並帶動周遭產業經濟發展,在本勞優先原則下,初步規劃基地面積在5千平方公尺以上或樓地板面積在2萬平方公尺以上及工期在1年半以上之條件,並兼顧本國籍勞工就業權益採總量管制有限度就民間投資之重大經建工程(住宅、商業辦公大樓)者得引進外籍營造工,目前已提案提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溝通與討論,目前尚未有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