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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修正
本次修正係考量再利用機構之產物依其用途可分為直接使用之產品或作為原料經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後,方可提供最終使用者使用。因此,特定中間產物仍屬事業廢棄物,應受廢棄物清理法規範,爰修正本辦法
發布 | 2021-12-23 306人觀看 -
營建事業再生利用規範修法 瀝青混凝土管制更明確
用於陸地鋪面的瀝青混凝土,已往在刨除後可再生利用,但在規範上因過於簡略,因此內政部今天公告已打算修正「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
發布 | 2021-05-13 2309人觀看 -
用焚化再生粒料做基礎道路 雲林縣府訂立控管機制
垃圾處理為各縣市政府重要的課題,雲林縣長張麗善今表示,雲林縣每日平均約有300噸的垃圾產出,每年就會有10萬噸的垃圾需要處理,除了部分鄉鎮由六輕協助處理外,仍有一定數量必須由外縣市協助,所以焚化再生粒料之去化方式,成為政府施政的主要課題。
發布 | 2021-02-24 70人觀看 -
營建署試推冷拌再生瀝青混凝土 道路施工流程曝光
隨著臺灣每年道路總長及面積逐年增加,瀝青混凝土使用量亦逐年增加成長,而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在法規的限制下,瀝青刨除料添加上限為40%,剩餘之刨除料只能堆置於廠內,導致多年來各縣市之廠商陸續貯存之刨除料已達飽和,進而衍伸出相關環保的問題,其如何去化與資源再利用也是目前產官學界積極尋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因此,本署透過研究計畫運用新工法與新技術推動冷拌再生瀝青混凝土試辦,解決刨除料堆置問題及使用方式,兼顧營建廢棄物再利用與永續發展。
發布 | 2020-09-03 252人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