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過一個建築設計、監造的標案採「全案責任制」的採購契約嗎?你沒看錯,這個標案就出現在政府機關!一個1.4億元的標案不僅要求甲方如果遇到設計變更、修正次數過多或其他原因需展延工期,乙方還不准要求增加設計、監造費用,而且還違規要求駐地監造人員需配置高達3人,讓建築同業紛紛驚呼:「太誇張!」